我國城鎮污水廠普遍采用機械方式對污泥進行脫水,脫水污泥含水率一般在75~85%,呈膠質粘結狀。污泥具有“四高"特點:一是含水率高;二是有機物含量高;三是重金屬含量較高;四是病菌含量高。污泥不經過無害化處理,任意棄置,簡單填埋,容易污染空氣、土壤和水源,嚴重威脅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,污泥具有“環境殺手"之稱,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將污泥視為“危險品",污泥造成二次污染后再去治理,將付出更高代價。
根據規定污泥處理處置應遵循減量化、穩定化、無害化的原則,污水處理廠新建、改建和擴建時,污泥處理設施(污泥穩定化和脫水設施)應當與污水處理設施同時規劃、同時建設、同時投入運行。不具備污泥處理能力的現有污水處理廠,應當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2年內建成并運行污泥處理設施。污水處理廠以貯存(即不處理處置)為目的將污泥運出廠界的,必須將污泥脫水至含水率60%以下。要因地制宜,推動通過填埋、焚燒、建材綜合利用,現有工業窯爐(如電廠鍋爐、水泥窯等)共處置等方式,提高污泥無害化處置率。
諸城市博宇環保設備有限公司,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分析研發的高壓帶式污泥深度脫水機,采用的是污泥表面活化破壁改性,與機械壓濾壓榨深度脫水集成技術。一次脫水污泥和污泥改性劑在污泥改性混合機內快速、均勻的混合,破壞細胞壁、使膠體脫穩,從而起到降低污泥持水性的作用,使結合水轉化為“脫穩水";使污泥“顆粒華"、“孔隙化"。改性后污泥輸送到連續深度脫水壓榨機,在高壓、密集作用力下實現污泥深度脫水,污泥含水率降至60%以下。
用高壓帶式污泥深度脫水機將污泥脫水到含水率60%以下,濕度大大降低,體積也比含水率80%的污泥減少一半,不會造成二次污染!而以含水率85%的濕污泥為例,干燥至含水率 40%時,體積可減少至原來的1/4,污泥后續處置途徑更為廣泛,實現污泥減量化、穩定化、無害化、資源化的目標,*解決污泥對環境的污染及對人類的危害。